有關于抓好農產品加工核查材料推送和收取的工作的
通 知
各鎮、居委、區域經濟方法開拓區農普辦:
近幾年,本區3.次農產品加工抽樣調查化學品已經多地下發🎃期間中,為進三步搞好某項業務,增加化學品管控,確保安全生產農產品加工抽樣調查化學品吸收、管控和下發規定有序性,現將關于事情通知格式下面的:
一、各鎮、銜道、條件技術建設區農普辦應同一專業人員擔負農牧業抽樣調查物質考慮、經營和申請事情,有必要的時可依據作業實際效果須要,租貸工程車輛使用于物品運送。
二、發送農林牧普查表貨物應寫好高質量定期診斷、占比核對做工作并填上《 鎮(社區居委會)第三方次占農業的大部分抽樣調查商品代簽單》(見附屬品)。
三、要推進必꧋需的倉房儲藏農牧業普查表東👍西,形成東西的管理制度管理和兌現制度管理,搞好倉房的安全可靠隔離。
四、各鎮、道路、經濟增長技術的經濟開發區農普辦對比區農普辦申領的畜牧業抽樣調查物件調整總數量,收到和整理相關的物件。
五、各鎮、的大街上、城市發展技術工藝設計規劃區農普辦自己進行存在《 鎮(大街)第四次林業普查表件物品收貨單》,了解資料進行歸檔整理運作。
16年1一月28日